学院心理健康机构、人员建制 发布者:学生会宣传部 发布时间:2017-03-03 浏览次数:30 心理辅导室:学院设有专门的心理辅导室,分为个人心理辅导室(12#547)和团体辅导室(12#527),充分考虑到面对的群体的情况,合理安排地点。 心理辅导员:我院具有专业资格证的心理老师有两名,分别为赵鹏老师、张倩老师。专职班级心理委员:为确保及时了解班级同学们的心理动态,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,做到防范未然,各个班级设有专门的心理委员,定期的进行培训和召开会议。建制名单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