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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工作

关于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 重修选课的通知

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

 

教务函

关于2015-2016学年第学期

重修选课的通知

各学院:

现将2011-2014级本科学生本学期重修课程的组织及选课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重修组织

所有课程均不组织单开班重修,需重修的学生均需参加跟班重修

重修选课时间

9288:00至10717:00

重修选课方法

学生进入《现代教务管理系统》,选择网上选课”→“重修或补修选课;选择所要重修的课程后,再选择上课教师头次,点击提交按钮。选课时间段内,学生也可随时退选。

四、重修选课容量限制

重修选课容量均以教室容量为基准,部分没有教室容量的课程,如实践课程等,学生可到学院教学科报名重修。

重修门次限制

为保证教学质量,根据《山东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》,学生每学期最多可选择6门课程进行重修。超出规定门次者系统会随机删除多选的课程。

六、重修学时

按照学校规定,冲突时间少于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的,可以允许报名重修,若重修学生上课时间低于三分之一,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的考试资格。

重修选课轮次

本次重修选课仅安排一轮,第一轮结束后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,与重修相关的所有事项,包括课堂考勤、考试安排、成绩登录、重修收费等,均以此作为依据。选课时间结束后,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重修选课。请学生根据自己的课程表谨慎选课,认真学习。

八、重修课表

学生选课后,课表即时生效,请学生注意按照所选课程按时上课。

重修名单

选课期间,2015级学生也在微调,学生名单可能会即时变化,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10118:00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最终的学生名单。

十、附件

 

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头次表

 

 

 

教务处

2015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