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四海水处理”奖学金评选办法
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
“四海水处理”奖学金评选办法
为进一步促进学院学风建设,并提高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,山东四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“四海水处理”奖学金。评选要求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山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二、三、四年级本科生。
二、评选时间
每年10-12月评选一次。
三、奖项设置
(一)优秀学生奖学金:
1500元/人,奖励人数9人。
(二)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奖学金:
1500元/人,奖励人数5人。
四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奖学金
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,可申请:
1.思想品德优秀:品行端正,文明诚信,上学年无违纪行为,有明显主动帮助其他同学和维护集体荣誉的行为,能主动为学院和学校服务,工作踏实,任劳任怨,懂得感恩。
2.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;上学年的智育成绩在班内排名前5
,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。
(二)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奖学金
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品行端正,上学年无违纪行为,在班级内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:
1.在省级及以上学科专业竞赛、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个人或团队;(竞赛在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公布的竞赛名录中)
2.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中立项的团队;
3.首位发表期刊论文(已见刊或在官方网站可查询);
4.首位申请专利并授权;
5.创业项目入驻学校大红炉或注册公司的团队。团队负责人为我院在校学生。
五、评选程序
(一)个人申请: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递交申请书。
(二)班级评议:成立班级评议小组,评议小组在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评选条件基础上,重点评议申请人思想品德和在班内表现,经班级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同意后上报学院评选小组。
(三)学院评议:学院成立评议小组,进行学院评议。
(四)结果公示:评选结果须在学院宣传栏、学院网站及学生公寓公示3天。
(五)公示无异议后,予以表彰奖励或资助。
其他未尽事宜,由学院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小组负责解释。
山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
2020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