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兖州中材”奖学金评选办法
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
“兖州中材”奖学金评选办法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,在班级和宿舍内引导形成优良学风,兖州中材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“兖州中材”奖学金。评选要求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山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采矿工程专业二、三、四年级本科生。
二、评选时间
每年10-12月评选一次。
三、奖项设置
(一)学习进步奖:
500元/人,2人/班,共12人。
(二)优良学风宿舍:
1000元/宿舍,共15个宿舍。
(三)优良学风班:
3000元/班,每个年级各1个班。
四、评选条件
(一)学习进步奖评选条件
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,可申请: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品行端正,在班级内起到带头作用。
2.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上学年的智育成绩排名较前一学年排名进步明显。
(二)优良学风宿舍奖学金评选条件
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,可申请:
1.本宿舍内采矿专业人数达到一半及以上。
2.上学年内宿舍卫生成绩出现85分以下情况在2次以内,没有出现0分情况,上学年宿舍同学无违纪行为。
3.上学年宿舍同学智育成绩专业排名的平均数靠前。
计算公式:宿舍成员的智育成绩专业排名累加÷宿舍成员总数。
(三)优良学风班奖学金申请条件
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,可申请:
在班级思想建设方面,上学年班级无考试作弊现象。
2.上学年班级的平均智育成绩优良,且班级的不及格率低。
计算公式:本班所有同学的智育成绩专业排名累加÷本班人数。
3.上学年班级宿舍卫生平均成绩较高(以公寓检查公布的成绩为准)。
4.上学年任课教师对于班级的评学分数优良。
5.上学年班级成员获奖项目数较多。
五、评选程序
(一)个人申请: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级向学院递交申请书。
(二)班级评议:成立班级评议小组,评议小组在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评选条件基础上,重点评议申请人思想品德和在班内表现,经班级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同意后上报学院评选小组。
(三)学院评议:学院成立评议小组,进行学院评议。
(四)结果公示:评选结果须在学院宣传栏、学院网站及学生公寓公示3天。
(五)公示无异议后,予以表彰奖励或资助。
其他未尽事宜,由学院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小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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