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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3年资环学院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

一、工作原则

(一)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;

(二)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;

(三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;

(四)坚持激励优秀和资助困难相结合的原则;

(五)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。

二、各类奖助学金基本情况及名额分配

(一)2023年集中评选的各类奖助学金具体情况见附件1。

(二)根据国家、省、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额度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到各学院,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。

各类奖助学金具体项目、评选时间及报送要求见附件3,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见附件4。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,

三、总体安排

(一)10月初,学校启动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;

(二)10月份,学院组织开展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,确定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,并上报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材料;

(三)11月上旬,学校对奖助学金评选材料进行评审,并将相关评审材料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;

(四)11月下旬-12月,学校审核、发放各类奖助学金。

四、学院评选程序

(一)研究部署评选工作

1.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部署本学院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。

2.在本院范围内公布奖助学金评选信息,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,向学生宣讲相关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,解答学生的问题。

(二)申请及资格审查

1.学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,结合个人实际,确定申请项目,向学院提出申请。

2.辅导员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查,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,对符合条件却未申请的学生查明原因,确定最终申请学生名单。

(三)评议工作

1.各班级要成立班级评议小组,辅导员任组长,学生代表为成员。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%,其中普通学生代表不少于成员总数的30%,评议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。班级评议小组全面了解申请人员情况,依据各项奖助学金的条件,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,确定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,并将评议材料存档。

2.成立年级评议小组,由本年级各班学生代表组成,辅导员为组长,对各班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,对有异议的申请人要由班级评议小组再次评议。

3.成立学院评议小组,由学生工作人员、各年级学生代表、部分教师代表组成,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,对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评议,评议结果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批。

(四)公示上报

在本院范围内对初步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有异议,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提出处理意见,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、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。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奖助学金评审期间,学院开设电子邮箱619720445@qq.com, 电话2781023,专门接收举报、监督。学校统一开设监督电话:2786668(内线86668);电子邮箱(xszzglzx@sdut.edu.cn),专门接收有关奖助学金的举报、监督。



附件1:2023年集中评选的各类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表.xlsx

附件2:2023年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.xls

附件3:资环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调整、奖助学金评选时间表.xlsx

附件4: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