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通知
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现将2025年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
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,国家奖学金在省级评审和校级评审时均实行差额评审。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。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同时申请省政府奖学金。
二、学院评选程序
(一)学院根据实际情况,通过个人申报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的方式,初步确定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,进入答辩评议会。学院拟于9月25日(具体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)召开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答辩评议会。
(二)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
1.评选委员会组成。评选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组成,原则上包含系(部、室)主任、专业任课教师、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。
2.公开答辩评议。学院组织由全体评选委员参加的公开答辩评议会,由候选人介绍自己的情况,评委可以就候选人情况当面进行问询。答辩评议会由副书记主持。
3.评选委员会评议。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评议,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排序,形成学院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公示。
(三)公示审批
获奖学生建议名单,在学院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。经学校研究审定后,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。
三、相关情况说明
评选时请按照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文件执行,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见附件。
1.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电子版、纸质版);
2.《2025年资环学院国奖、省奖(院级评议)汇总表》(电子版);
3.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提交原件。获奖日期要求: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,按时间倒叙填写。
所交材料用透明袋子装好,贴上写有专业、班级、姓名、证书数量的标签。
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9月24日上午10:00前将以上材料上报给辅导员老师。
在申请评选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联系。
学院监督电话:2781023,办公室:12#547
5.2025年资环学院国奖、省奖(院级评议)汇总表.xlsx
7.资环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发放宣讲会.pptx
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
2025年9月23日